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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学会捍卫自己的权利

09/02/2009

她踩着一块石头,双手奋力扒住水泥墙的顶端,撑起自己弱小的身体,同时还要留意不要让书包钩在突出墙面的砖上。好不容易,她爬上了墙的顶端,然后纵身一跃,跳到离铁轨不远的一段碎石路上。她身体向铁轨边倾斜,手搭凉篷,透过铁轨边郁郁葱葱的树叶缝隙,向远处张望火车的踪迹,确定安全后,她一溜烟地跑过铁轨。60多个孩子在老师的护送下紧随其后。他们嘻笑着,推推搡搡地跑过铁轨。这群孩子是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新华小学的学生,这样穿越铁轨,是他们每天上学和回家的必经之路。

新华小学五年级学生裴素平用照相机捕捉到了这一组惊险镜头。她指着其中一张学生跨越铁轨的照片说:“我认为应该在铁轨下面建一个地下通道,要不就太危险了。我们儿童有受保护的权利。”裴素平还拍了流动商贩的摊点挡住学校门口的照片,她觉得这让自己“比平常更关注周围的生活了,而且也可以有机会向老师和同学提建议”。这是裴素平前不久参加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生学校”儿童权利参与式培训班的结果。和她同时接受培训的还有天祝藏族自治县五所小学31名11岁至13岁的学生和40位老师。

这次培训旨在向老师和学生推广包含性别平等、以儿童为中心,安全,无歧视及有效学习五项内容的“爱生学校”理念。“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中国开设项目26年来,第一次让学生和老师在同一个课堂共同参加培训,”儿基会教育项目官员郭晓平介绍说。来自北京的四位儿童权利方面的专家担当这次培训的培训师。她们采用让孩子们做游戏,开展讨论,绘图制表等轻松活泼的方法,让孩子们在游戏中了解基本的儿童权利知识。这种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让孩子们感到格外新鲜。

孩子们眼中的儿童权利
城关小学10岁的刘文博趴在铺在地面的大白纸上,认真地画着苹果,然后在每一个苹果上标明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我总忍不住会打瞌睡。但这个培训不同,总是让我们动个不停,特别兴奋,比上课有意思,”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毫不掩饰对培训班的兴趣。在讨论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时,10岁的巴婷婷认为接受父母照料的权利并不那么重要。“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这样等我们长大了,就可以照顾我们的父母,”她说。

天祝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的戚晓芸认为儿童的隐私权甚至比食物和衣服更重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们儿童也不例外。我可以吃得差点,穿得破点,但是我必须要有一个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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