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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特殊奥林匹克委员会共同倡导关注智障儿童事业

04/10/2011

2007年10月3日,纽约/华盛顿特区/上海 — 在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于上海隆重举办之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特殊奥林匹克委员会今天正式宣布:双方结成伙伴关系共同维护智障儿童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特奥会将共同开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倡导让智障儿童在卫生保健、教育、娱乐活动和体育运动以及就业政策等方面的福利能够得到保障。

这一合作倡议在为期一天的智障人士福利全球政策高峰论坛上正式启动,参加本次论坛的有来自体育、政治、商业、学术和发展等领域的高层人士,论坛由国际特奥会、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

在上海参加特奥会开幕式和智障人士福利全球政策高峰论坛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维尼曼女士指出:“特奥会帮助残疾人士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特奥会开展的新合作将强调残疾儿童和其他所有儿童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应该得到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优质的教育,应该生活在一个能够保护他们远离虐待、剥削和疾病困扰的环境里。”

国际特奥会主席蒂姆•施莱佛博士在讲话中表示:“国际特奥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长期以来都一直积极倡导并采取行动来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我们双方的合作宗旨体现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所规定的目标,在全世界的所有发展中国家中反对歧视智障儿童,并促进智障儿童的权利得到保护。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道为智障儿童及其家人争取权利,提高公众对发展中国家智障人士所面临的问题的关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特奥会的合作将致力于提高公众对于智障儿童的能力及其权利的认识,旨在改变人们对智障儿童的偏见,消除对他们的歧视态度,鼓励智障儿童及其家人积极参与体育运动等社会活动,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利,帮助他们树立自力自强的精神和自信心,提高他们的交流能力。

在2006年12月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残疾人的人权问题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在此基础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特奥会的合作将进一步促进全世界各国行动起来,批准并落实该公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特奥会将首先在保加利亚、柬埔寨、中国、萨尔瓦多、牙买加、巴拿马和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活动,并准备在2008年将活动扩展到更多的国家。除了开展更多青少年参与的活动以及对智障儿童采取早期干预措施,双方还将在这些国家中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促进智障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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